遊戲規則

熊棋,又稱熊貓象棋,是一種源自象棋(中國象棋)的抽象策略遊戲, 適配於8×8棋盤。
本文件描述了進行熊棋對弈所需的完整且明確的規則。

基本概念

  • 本遊戲由兩方對弈:南方(白方或紅方)與北方(黑方)。
  • 南方始終先行。
  • 此後雙方輪流走棋,每次一步。
  • 一步棋是按照下述規則移動己方的一枚棋子。
  • 被吃掉的棋子永久離開棋盤,絕不重返(沒有打入落子)。
  • 遊戲的目標是將死對方的將(參見將軍一章)。

合規著法的定義

合規著法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著法: (1) 所走棋子的行棋與吃子規則, (2) 升變規則, 以及 (3) 不得使己方的將處於被將軍的狀態。

不合規的著法絕不導致敗局:它只會被拒絕, 棋手須改走另一步棋。

棋盤與初始佈局

棋盤

  • 熊棋在8列×8行(8×8)的棋盤上進行。
  • 從南方視角,列從左到右命名為:a、b、c、d、e、f、g、h。
  • 從南方視角,行從下到上編號為:1、2、3、4、5、6、7、8。
  • 南方佔據第1行和第2行,北方佔據第7行和第8行。
  • 河界位於第4行與第5行之間。河界隻影響兵:其他棋子過河既不受阻,也不獲益。

棋子

開局時,每方擁有16枚棋子:

  • 將 1枚
  • 妃 1枚
  • 車 2枚
  • 熊 2枚
  • 馬 2枚
  • 兵 8枚

這支軍隊與西洋棋的軍隊一一對應: 車相當於西洋棋的車,熊相當於象, 妃取代後(但走法不同),將取代王。 熊棋中沒有後。

初始佈局

初始佈局對雙方結構相同,呈映象排列。

北方的車 北方的馬 北方的熊 北方的妃 北方的將 北方的熊 北方的馬 北方的車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兵
南方的車 南方的馬 南方的熊 南方的妃 南方的將 南方的熊 南方的馬 南方的車
熊棋初始佈局

南方

  • 第1行(a1至h1):車、馬、熊、妃、將、熊、馬、車。
  • 第2行:每格一兵(a2至h2)。

北方

  • 第8行(a8至h8):車、馬、熊、妃、將、熊、馬、車。
  • 第7行:每格一兵(a7至h7)。

第3行至第6行為空。妃位於d列,將位於e列: 與西洋棋相同,此佈局既不左右對稱, 也不具備180°旋轉對稱。

棋子命名規則

按照慣例,每種棋子根據所屬方配有不同的漢字和拉丁字母縮寫 (南方用大寫,北方用小寫)。 這些規則便於記譜和程式實現,但不改變遊戲規則。

各方棋子命名
棋子類型 南方 北方
漢字 漢字
B b
E e
G g
N n
R r
S s

將、馬、車、兵沿用象棋傳統的字對(帥/將、傌/馬、俥/車、兵/卒); 熊與妃使用熊棋特有的同音字對 (雄/熊同讀 xióng;妃/騛同讀 fēi)。 遊戲名稱熊棋以北方的熊字書寫。

行棋、吃子與棋子

基本原則

  • 輪到己方時,走動己方的一枚棋子。
  • 一步棋將棋子從起始格移動到目標格。
  • 目標格必須為空或有對方棋子佔據。
  • 棋子不能移動到己方棋子佔據的格子。
  • 若目標格有對方棋子,則該棋子被吃: 從棋盤上移除,移動的棋子佔據其位置。 (唯一的例外是下文所述的吃過路兵, 被吃的棋子位於目標格後方一格。)
  • 除非在棋子說明中另有規定,棋子不能越子: 起始格與目標格之間的所有格子必須為空。

棋子

以下各節描述每種棋子的行棋與吃子規則。 除非明確說明,棋子按其正常規則移動到有對方棋子的格子即可吃子。

將是王棋(相當於西洋棋的王):它是被將死的物件。

不吃子的移動
  • 將沿橫向或縱向移動一格,落在空格上。
  • 可移動到棋盤上的任意格子。
吃子
  • 像車一樣吃子:在其所在行或列的任意距離處。
  • 不能越子:遇到第一枚棋子即止,且僅當其為對方棋子時方可吃掉。

完全沒有斜向的動作,無論移動還是吃子。 這種遠距離吃子產生了飛將的威脅 (參見將軍與飛將一章)。

妃是本遊戲中最強的棋子。 它兼具車與馬的能力,吃子方式與走法相同。

車式
  • 沿橫向或縱向移動任意格數。
  • 不能越子:途經的所有格子必須為空。
馬式
  • L形移動:沿一個正交方向移動兩格,再垂直移動一格,八個方向皆可。
  • 此方式可以越過其他棋子。

妃沒有斜向走法:斜線是熊的領域。

  • 車沿橫向或縱向移動任意格數。
  • 不能越子:途經的所有格子必須為空。
  • 其走法與西洋棋的車完全相同。

  • 熊沿對角線移動任意格數。
  • 不能越子:途經的所有格子必須為空。
  • 其走法與西洋棋的象完全相同。

  • 馬走L形:沿一個正交方向(上、下、左、右)移動兩格, 再垂直移動一格。
  • 八個L形方向皆可,即從一格出發最多有8個落點。
  • 馬可以越過其他棋子:任何途經格都無法阻擋它。
  • 其走法與西洋棋的馬完全相同: 與象棋的馬不同,它絕不會被蹩腿

兵只能徑直向前移動和吃子,過河後增加一格橫向移動。 兵絕不斜向或向後移動或吃子。

各方的兵朝相反方向前進:

  • 南方的兵向北前進(行數增加:從第2行向第8行)。
  • 北方的兵向南前進(行數減少:從第7行向第1行)。
過河前
  • 南方的兵在第1至第4行時為過河前
  • 北方的兵在第5至第8行時為過河前
  • 過河前,兵:
    • 徑直向前移動一格,落在空格上;
    • 以同樣方式吃子,徑直向前一格;
    • 不能後退、橫移或斜向行動。
兩格前進
  • 從未被移動過的兵(仍在起始行: 南方為第2行,北方為第7行)可以一步徑直前進兩格
  • 途經格與目標格都必須為空。
  • 兩格前進不能吃子。
  • 此能力在兵第一次移動時即永久失去, 無論前進了一格還是兩格。
  • 兩格前進可能使該兵被吃過路兵 (參見吃過路兵一節)。
過河後
  • 南方的兵到達第5行或更遠時即為過河。
  • 北方的兵到達第4行或更近時即為過河。
  • 過河後,兵:
    • 保持徑直向前一格的移動和吃子;
    • 增加一格橫向移動(左或右,同一行內),既可移動也可吃子;
    • 仍不能後退或斜向行動。

橫向移動留在同一行內,因此絕不會到達底線。 升變必然是向前移動的結果。

吃過路兵

當對方的兵剛剛透過兩格前進越過中間格(被跳過的格子)時, 僅在緊接著的下一步棋中,可以吃過路兵的方式吃掉它。

由於兵橫向吃子(而非斜向),吃過路兵是 向被跳過的格子橫移一步

  • 吃子的兵必須位於被跳過格子所在的行, 且在對方兵緊鄰的列上(左或右)。 它必然已經過河,因為橫向移動只在過河後才有。
  • 它橫移到被跳過的格子, 對方的兵則從其落點格被移除。

這是遊戲中唯一一種被吃棋子不在目標格上的吃法: 從吃子的兵的視角看,被吃的棋子位於目標格的正後方。

示例:北方的兵兩格前進 f7 → f5(被跳過的格子:f6)。 位於 e6 或 g6 的南方兵可在下一步橫移至 f6, 吃掉位於 f5 的北方兵。 對稱地,南方兩格前進 f2 → f4 之後, 位於 e3 或 g3 的北方兵可在 f3 吃子。

將軍與飛將

將軍

  • 將被對方棋子攻擊時即為被將軍, 也就是說對方下一步就能吃掉它。
  • 將被將軍的一方必須走一步解除將軍的棋: 把將移到安全的格子、吃掉將軍的棋子, 或在攻擊線上墊子。
  • 任何使己方的將被將軍或保持被將軍狀態的著法都不合規, 無論是造成新的將軍,還是未能解除已有的將軍。
  • 宣佈將軍並非強制。

由於送將不合規,在正常對局中將絕不會真正被吃: 被將軍且沒有任何合規著法可解的一方即被將死, 輸掉對局(參見終局一章)。

飛將

由於將像車一樣遠距離吃子,與對方的將共處一條暢通的列或行 (兩者之間沒有任何棋子)的將,即是在將軍對方: 這就是源自象棋的飛將(將帥照面)關係, 在熊棋中它只是一種普通的遠端威脅。

  • 把己方的將移到與對方的將正面相對的暢通線上不合規: 那等於送將。
  • 若某步棋使這樣的線路向某方敞開,該方即被將軍, 須像應對任何將軍一樣應將。
  • 暢通線上正對對方之將的車或妃,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威脅對方的將。

將車易位

將車易位是由同一方的與一枚共同完成的特殊走法, 與西洋棋中王與車的王車易位完全相同:將向該車方向移動兩格, 隨後那枚車移動到將剛剛經過的格子上。將車易位計為一著。

將車易位僅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允許:

  • 將尚未移動過;
  • 參與易位的車尚未移動過 — 由兵升變而來的車永遠不能用於易位;
  • 將與該車之間沒有任何棋子;
  • 易位時將不處於將軍
  • 不穿過被攻擊的格子;
  • 將的落點格不被攻擊

被攻擊的格子包括敵方的將沿開放線所威脅的格子(飛將)。 另請注意,將可以沿自己的行遠距離吃子:將移動兩格落到有敵方棋子的格子上 屬於普通吃子,絕不是易位 — 將車易位的落點始終是空格

兵的升變

  • 當兵以向前的移動在底線(南方為第8行,北方為第1行)結束一步棋時, 它必須升變。
  • 兵立即在原格被替換為棋手選擇的一枚棋子: 車、馬、熊或妃
  • 兵既不能保持為兵,也不能升變為將。
  • 選擇自由:棋手因此可擁有多枚同類型棋子,例如兩枚妃。
  • 升變所得的棋子與開局即在盤上的同類型棋子完全相同。

實踐中,大多數棋手選擇最強的棋子——妃。

終局

對局的結果必為以下三種之一:南方勝(1–0)、 和棋(½–½)或北方勝(0–1)。

將死

輪到走棋的一方,若其將被將軍且沒有任何合規著法可解,即刻敗北。 將死是本遊戲的決勝條件:由於送將不合規, 將絕不會真正被吃。

逼和(無子可動)

輪到走棋的一方若沒有任何合規著法,而其將又被將軍, 則對局為和棋。 此規則遵循西洋棋,與象棋不同——在象棋中被困斃的一方判負。

三次重複局面和棋

若同一局面在對局中出現三次 ——不必是連續的著法——對局為和棋

兩個局面被視為相同,當且僅當以下各項完全一致:

  • 每個格子上的棋子及其權利(兩格前進的資格、吃過路兵的可能)相同;
  • 雙方被吃的棋子相同;
  • 輪到走棋的一方相同。

重複本身是允許的:只有同一局面的第三次出現才結束對局。 因此長將求和仍是防守方的資源, 與西洋棋相同——而與象棋不同,象棋中長將判負。

死局和棋

若任何一方都不可能透過任何合規著法序列將死對方的將, 對局立即為和棋

最簡單的子力情形是盤上僅剩將對將: 此時無法實現將死。 反之,由於將能遠距離吃子,幾乎任何額外子力都足以使將死成為可能: 將加熊、將加馬都能將死對方, 而單兵也可升變為妃。

五十回合規則和棋

若雙方各走50步(即100半步), 期間沒有任何吃子沒有任何兵的移動, 對局自動判為和棋 (升變所得的棋子已不再是兵:它們的移動不會使此計數重新開始)。

認輸與和棋協議

  • 棋手可隨時認輸:對方立即獲勝。
  • 雙方可隨時協議和棋:對局立即結束(½–½)。

思考時間的管理(棋鍾、超時判負)屬於對局組織事務, 不在本規則的範圍之內。

本遊戲源自 一位名叫魏的農民的奇異之夢。 其規則、名稱和標誌已置於公有領域: 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改編和傳播,適用於任何媒介,無需事先授權。